盗窃通信设施案判决:河南铁通连续胜诉

2007-07-12

  近来,河南铁通在打击盗窃“三电”不法行为活动中,积极防范,运用法律武器状告盗窃通信设施案件连续胜诉,借力重击盗窃“三电”不法行为。在保证通信财产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同时也震慑了其他盗窃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

  2006年,铁通平顶山分公司共发生光电缆被盗割案件181起,直接损失高达80余万元,对此,平顶山铁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方面加大防护措施和24小时巡视力度,另一方面,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共同防范,积极报案,从而减少犯罪分子盗窃次数。

  2006年12月27日,两名犯罪嫌疑人盗割三门峡铁通正在使用的640米HYA100×2×0.4通信电缆,并剪成1米左右的小段,影响180部电话的使用。后经价格评估鉴定,被盗电缆价值14464元。与此同时,三门峡铁通在灵宝地区所敷设通信电缆屡屡被盗,每月发生被盗通信电缆案件近20起,员工每天疲于抢险,处理故障,对经营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提起**,要求法院对偷盗通信电缆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决,从重处罚,以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灵宝法院积极行动,多方调查,搜集证据,于4月4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作出公正判决。2007年5月9日,三门峡铁通收到了来自灵宝法院的一张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薛成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被告人薛海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2007年7月5日,平顶山铁通再次接到来自辖区郏县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付全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张付全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经济损失5536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2007年1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张付全携带作案工具钢锯、美工刀、小手电等物,盗割平顶山铁通郏县电话局正在使用中的HYA600×2×0.4、HYA200×2×0.4、HYA500×2×0.4电缆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铁通平顶山分公司及时起诉,要求法院对偷盗通信电缆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决,从重处罚。郏县人民法院积极行动,搜集证据,并公开审理此案,作出上述判决。

  河南铁通状告偷盗通信电缆案件连续胜诉,使管内18个地市铁通拍手叫好。目前,河南铁通管内通信电缆被盗事件得到了初步遏制。他们从中也总结出几点经验:一是以国内打击盗窃“三电”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法院等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整治重点地区的电信设施盗窃、破坏问题。二是将胜诉的案件结果利用媒体或张贴海报、广播等其他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严打舆论氛围,震慑罪犯。三是果断运用法律武器,一旦发现盗窃、破坏电信设施案件或其他危及电信设施**的事件时在一时间内上报执法部门,迅速提供线索,整理证据,协助侦破案件。四是加强内部通信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管理,增加一定的投资,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检及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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